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通知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》第三十五条规定,定于2025年9月18日(星期四)北京时间9时18分,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人民政府 四平市 双辽市 防空警报 四平市人民政府 2025-09-08 09:22 12